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上海市教委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2022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集团“国际化、高端化、个性化”战略理念,加快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聘任。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聘任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申报依据
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上海市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上海立达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申报。
三、申报对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均可申报。
四、具体安排
内容 |
时间 |
具体事项 |
报名申请 |
11.25-11.30 |
申报人在校园内网下载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由各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2天的申报人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上报公示结果说明,填写明确的推荐意见,并确认签字统一上报至人事处。 |
教学、科研、资格核查 |
12.1-12.14 |
人事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申报人资历、科研成果进行复审,并由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小组考察申报人教育教学能力,思想品德考察小组考察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 人事处对考察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
学术评审 |
12.21-12-27 |
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投票表决(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进行PPT答辩),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
聘任及备案 |
12.28- |
聘委会投票表决,对拟聘任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备案。 |
五、申报要求及违纪处理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需在申报材料中作出个人承诺,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二)违纪处理
申报人员如经调查核实有伪造、虚报学历或资历,和对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参评资格,五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属单位集体违规违纪的,取消相关申报当事人申报资格,并对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学术、技术成果和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22年11月30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22年12月31日计算。
七、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高级职称3500元/人、中级职称600元/人。
(二)咨询方式
徐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1027。
人事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1月25日
附: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祁焱华
成员:王川进 王婷婷 彭李科 焦中明 刘 苇
张绍民 李 荣 程七品 王 杰
思想品德考察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天启
成员:郑贺春 郭 虹 谢倩倩 程荟荟 方 海
効红娟 潘 婷